李佩琳
李佩琳:男,汉族,中共党员,淄博市淄川区磁村镇马庄村人,1952年9月生,1969年12月入伍,1981年12月转业到淄博市机电设备公司工作。1983年3月至1992年2月,先后任淄川区物资局科员、西河镇党委副书记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,期间促成青岛铁路分局与淄博丙纶厂合作经营,筹建交行淄川支行和中行淄川支行。1992年12月调中国银行工作,先后在淄川支行、淄博市分行和山东省分行工作,历任支行行长、分行纪委书记和省行中银大厦工程管理部总经理等职。现任中行山东省分行监察部高级监察经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