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凤江

孙凤江:汉族,中共党员,大专学历,1958年1月生于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杨家村。1976年2月应征入伍,在解放军55125部队服役。1976年12月起在解放军海军37482部队工作,历任文书、书记、司令部参谋、连长 、教导员、副团职教员、团副政委等职。1996年9月转业到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,曾任宣传处副处长、人事处处长等职,现为政治部副主任、高级三级检察官。先后荣立三等功5次,多次被评为青岛市优秀挂职干部和先进个人。